第211章 拍照一向喜欢比

城南慕北 桑妄 1256 字 6天前

人生不就是一个找自己的过程吗?

回去的路上,曾谦带了点烧烤,现在正和弟弟把酒言欢,对酒当歌,人生几何呢。

弟弟有一个好习惯,喜欢拍照记录世界,留住美好。

弟弟“谦哥,来拍张照片吧!我们还没一张合照呢”

“好”

曾谦愉快的应下了。

手机刚拿出来,门外冲来了一群人,曾谦反应够快,一瞬间弹了起来,掀翻了桌子,自己往后门逃了出去。

身体释放出了巨大能量。

在缅贝也混迹了这么久,他知道被捉到没有好果子吃,是要上公判大会的,蓝色裤子,蓝色上衣,带脚铐,左右手一边一个军警拉着,胸前还挂着一个牌子。

罪人曾谦,在众人的目睹下,宣读完罪名后,拉赴刑场。

X

他可不想接受审判,更不想在缅贝被审判。

一路火花带闪电,跑了一段路后,他还是没甩掉后面的追击。

停在了一处秃草地。

灯火通明的,一束束光响亮了他,明白死期已至的他,不再想抵抗了。

既来之,则安之。

“弟弟,弟弟……………”

临死之前,他大声呼唤道。

“谦哥,谦哥,我在,我在”

弟弟也在几人的押送下,来到了现场,他罪不至死,有一条活路。

“,,,弟弟,拍下来”

留下了人生的绝唱。

拍照一向喜欢比。

弟弟比划了个ok后,他脸色一变,怒吼道:“你们这帮狗日的,一个个的都tm去死吧!………………….”

手伸到了衣服内里,似是在拿真理。

对面先他一步,掏出了真理,啪啪啪啪啪啪几声枪响。

曾谦被打成了筛子。

小小的,善良的,可可爱爱的老子,大大的,坏坏的,不嘻嘻的老子。

谢幕了。

在缅贝,曾谦多多少少算个人物,有名有姓,刚一落幕,各大电视台纷纷播报,短视频也大肆渲染。

青市也收到了信。

拳击馆。

“橙橙,你看,你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