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名叫“果果不吃果果”的群友发言道。
“去调查消息来源?这个好啊,但是很危险吧?”
余凯加群进来本来就是想和他们商量该怎么帮到江侃的,没想到他们已经讨论到这个环节了。
“是的,我打算混进去调查一下,是谁最先提供这个谣言给这家媒体的,然后把他给挖出来!”
“果果不吃果果”义愤填膺地发言道,后面还加了一个“握拳头”的表情,表示自己的愤怒和决心。
“好是好,但是怎么听怎么感觉有些危险啊,那些不入流的小报媒体的消息来源都是很复杂的,你应该还是一个学生吧,在杭城有什么家庭背景不?如果没有的话最好别亲自跑去调查,很危险的!”
余凯一听这位群友的话就知道他是一个小孩子了,社会上三教九流的事被他说得那么轻松,就好像这个社会上再也没有黑灰势力了一样,再说了,人家既然专门是做这些小道消息报道的,肯定也不怕你去调查啊。
而且就跟某列颠的那些花边小报一样,他们根本就不怕你告,你告他们反而是给他们打广告了,而且人家的报道上本来也就写了“消息来源于网络媒体,不保证真实”,摆明了就是一块牛皮糖,软的不怕,硬的也不怕。
唯一的办法就是找到消息的源头,然后想办法证明那个提供消息的人是在造谣,然后从源头上证明他是在诬陷和造谣才行,不然真的是造谣一张嘴,辟谣跑断腿,你说你不是捧出来的人家要你证明,你再写几首人家也会说你是公司的其他作曲人帮你写的,你还能怎样?
虽然说现代司法讲究的是一个“谁主张,谁举证”,但人家就是捕风捉影造你的谣,明白了也不怕你告,搞不好社会关系和后台硬得很,隔三差五又出来找另外的丑闻恶心你一下,谁受得了?
再说了,那么多的媒体都在报道,告得完吗?
所以,必须擒贼先擒王,从谣言的源头抓起,而且,最好是一个比较有身份,有价值的源头,才会更有公信力。
“而且,他们做这一行很久了,肯定也不会随意透露出消息的提供者的,你直接去他们公司打听的话,百分之百不会告诉你,反而会对你产生警觉!”
余凯也是在社会上摸爬滚打二十年的老油条了,自然对这些东西都很清楚,所以也都把自己的想法发进了群里。
“那你这么说,我们就没法去调查了吗?那该怎么办啊?”
“果果不吃果果”又发了一个“愤怒”的表情,在群里说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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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如果是调查的话,也不用自己亲自去,如果知道调查对象的话,我到是知道有一个民间的侦探社,不知道他们在杭城那边有没有业务……”
余凯想起了自己几年前当销售的时候,为了调查竞争对手的情况,接触到的一个蓉城本地的侦探社。
“啊?侦探社?卧槽,事情一下子变得热血起来了啊!”
群里的群友们一下子就沸腾了起来!
“侦探社,这玩意儿还真的存在啊?”
“是名侦探柯南那种侦探吗?我还以为咱们夏国国内没有这种东西呢!”
“他们转不专业啊,不会也是像咱们这样只是一群爱好者集合起来的业余兴趣组织而已吧?”
“你这么一说,我到是觉得请侦探不错啊,至少比咱们专业吧?”
“如果是请侦探的话,费用是怎么算的?如果靠谱的话咱们筹点钱吧,我先出两百,不知道够不够?”
……
聘请一个侦探去探查此事的话题将群里的一些本来只是在默默潜水的群友都给炸了出来,他们纷纷表示这事变得“有意思起来”了,并且自发地发动了筹款的运动。
很快,大家都本着对侃叔的信任与支持,募集到了三千多块钱的侦探雇佣的费用。
但是因为没有一个人知道到底需要多少钱,所以在达到了这个金额后,群主王君便让热心的大家先停了下来,让之后知道具体的数字之后再决定是否继续增金额。
“这事我先去联系一下他们,即便是他们在杭城没有业务,也可以帮我们介绍一下那边的同行之类的,费用什么的先不用说,我联系好之后让他们直接和群主联系,大家觉得怎么样?”
余凯见此事可行,便积极发言道。
“可以,那这事就先这样,凯叔先去联系侦探社,咱们这边也先别太着急,有情况了我立刻通知大家!”
王君也没有太好的办法,不过既然有侦探社可以利用的话,也比没有办法强,于是很爽快地同意了余凯的这个提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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