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克大概算了一下,离落日大道最近的消防局过来,晚上大概要十分钟。
他之前观察过,应该是死人了,费尔兰.阿方斯房子两边都没人,考虑到报警迟缓,消防局应该会来得更迟。
那个时候,恐怕整个房子都彻底烧着了,斯派克应该已经变成了一具焦尸。
CIA还想从尸体上获得线索,难度将进一步加大。
洛克将科鲁兹开到特洛夫地铁口原位,这辆车上后座满是斯派克的血迹,也暴露在了FBI眼前了,指定是没法留了,所以他没有打算清理。
只能对车主说抱歉了,反正有保险。
他在发动机里弄了两下,再次设置了一个延迟点火装置。
这次更加容易,汽车自带火源和原料,以他的手法,绝对找不到意外纵火的迹象。
老旧的燃油车,因为线路老化自燃,很合理吧!
接着洛克在附近找了一个无人的洗手间,重新戴上近视眼镜,换灰色连帽衫,又变成格兰公寓那位亚裔。
不一会儿,他就找到那辆老款的福特福克斯,还专门绕到科鲁兹的地方。
见它烧得正旺,这才放心地离开了。
报警什么,他自然不会干这种事,太贱了!
想到今晚本来打算做行侠仗义的侠客,没有想到最后又是杀人又是放火。
洛克不由失笑摇头,难道他天生就没法做一个好人?
……
回到公寓房间,洛克这才彻底松懈下来,没有想到每次以清道夫的身份出去都这么惊险。
今晚的经历比上次杀阿瓦迪亚要惊险得多。
先是被CIA跟踪追捕,接着又虎口拔牙,从FBI的追逐中将斯派克救走。
不过最惊险的莫过于跟斯派克的对决,面对一个中了四枪,腹部大流血的人,他居然差点翻车了。
若不是他戴着手套,若不是给他处理伤口的时候加了特制麻醉剂,今晚最终如何,还真不好说。
虽然洛克笃信他应该还是能战胜斯派克,毕竟他的枪械和搏击都达到L3大师级别。
斯派克再猛,也受伤了,左侧胳膊和左腿行动都受影响,再上直接逃出FBI的围堵,也耗费了大量的精力。
呃,这好像没啥值得骄傲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