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八章 文书遗失

李东阳不安地问道:“启奏陛下,臣斗胆问陛下,是何人弹劾刘尚书?”

朱厚照看过刘大夏的履历,知道李东阳和刘大夏是同乡,所以他们俩也是天然的一队,李东阳站出来问这个问题,他毫不意外。

他盯着李东阳看了许久,口中吐出了几个字。

“吏部左侍郎,焦芳。”

其实在朱厚照看到焦芳的弹劾时,他也有点不知所措,刘大夏不是烧毁海图吗?怎么又成了藏匿海图呢?

但是焦芳和刘大夏都是天顺八年登进士第,他们是同年,还都是庶吉士,同在京城,所以焦芳所言理应是正确的。

而且朱厚照在焦芳上书之后,查过《大明律》卷三《吏律》,其中有这么一条规定。

“凡弃毁制书及起马御宝圣旨,起船符验,若各衙门印信及夜巡铜牌者,斩。若弃毁官文书者,杖一百。”

他又找到了《大明令》,其中对于官员犯仗罪有着详细的处罚,这些条例相当于现在的行政处分。

一共分为四个级别,六十仗,降一个级别;七十仗,降两个级别;八十仗,降三个级别;九十仗,降四个级别;全部解除现任职务,流官降为杂职,杂职调到边远地区任职;如果官员是因为犯公罪而达到杖九十的,不解除职务,只是记过。

但是如果达到一百仗就不一样了,官员被仗责一百,无论公私罪,永不叙用。

也就是说如果刘大夏真的毁坏海图了,那么宪宗时期应该会有记录刘大夏被仗责,并且将刘大夏开革出官员队伍,但是朱厚照查了宪宗时期的记录,跟此事相关的记录也没有记载刘大夏被处罚过。

而且《大明令》和《吏律》之中还有规定,“凡遗失钊书、圣旨、符验、印信、巡牌者仗九十,徒二年半,若官文书,仗七十……责寻三十日,得见者免罪……”

这就很有意思了,只要是毁坏和遗失,都会受到严重的处罚,但他偏偏是藏匿,只要及时的放回就可以了。

所以刘大夏当时也是熟读了各种律法,保证自己在做这些事情的时候,还不会受到处罚。

现在他不仅没有被开革出官员队伍,还一直做到了兵部尚书,这就足以证明了一部分。

还有一点,刘大夏在兵部当职方司郎中时,汪直是西厂提督!

当时是汪直提议给朱见深重新下西洋政策的,如果刘大夏真烧了,按照汪直的个性,怎么可能放弃这个机会,还是有着正当理由的机会。

而且明朝还有一本重要的军事书籍《武备志》,成书于天启元年(1621年)。

茅元仪为兵部尚书孙承宗所重用,他能在兵部看到各种存档,《武备志》中就把郑和的海图数据收录进去了,这也是从侧面说明了郑和海图在明朝还是存在兵部的。

李东阳站起来微微低头,拱手说道:“陛下,臣深知刘时雍的为人,宪宗年间匿征讨安南文书,是为了朝廷不开兵事,也是为了天下百姓着想,海图一事也是为了天下百姓,如果朝廷重新下西洋,将会加重百姓们的负担,刘时雍乃是忠君为国啊。”

朱厚照在心里摇了摇头,禁止重新下西洋是为了天下百姓?

在刚开始的时候朱厚照也是这么想的,郑和开着宝船满世界溜达一圈,只是为了宣示明朝的军事实力,但是经过他的了解根本不是那样。

明朝的海禁政策,禁的是私人贸易,而不是朝廷对外贸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