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雁被雁啄,原来以为自己在球队有话语权,现在看来也不是非卖品。
得到答案的戴维斯也没耐性留在这里,他余怒未消,摔门而去。
整个下午,戴维斯没有出现在球场边。队友都默认他和鹈鹕熟人叙旧去了,和老东家无仇无怨,叙旧也很正常。
新奥尔良天黑得比洛杉矶早,傍晚六点钟球馆就基本坐满。比赛时间是六点半,出场仪式后两队各自在半场投篮热身。
小主,
湖人上场输给同城死敌快船,战绩是25胜27负,名次下降一名排到了西部第十。
鹈鹕队经历了十连败,但排名仍旧比湖人高一名。他们在赛季初曾排到了西部第一,大将锡安受伤让他们陷入了连败的泥潭。
现在鹈鹕极有可能在湖人身上终止连败,毕竟湖人也缺席了两员大将。这场比赛也是西部第九和第十之间的卡位战。
英格拉姆曾是湖人新四少之一,现在作为鹈鹕当家球星,比在湖人拥有更多的球权和自由度。
“我对湖人没有恨意。”英格拉姆在公众场合总是这样说,
“交换的人是戴维斯,又有什么可抱怨的?”
但是这场比赛,英格拉姆表示要在湖人身上拿下胜利。
洛杉矶唐人街,刘川下班回来在李莉家里蹭元宵饭。席间他打开了电视机,正好观看这场比赛。
李莉的堂哥和表弟是懂球的,他俩说自己是英格拉姆的球迷,并且一致认为莺歌会带队取胜。
“14号就是你们说的莺歌?这小伙子怎么长了一副死鱼眼。”李母指着电视突然说了一句。
一桌人都逗乐了。英格拉姆眼睛是很有特色,看起来睡意沉沉,怪呆萌的。
很快比赛开始,哈姆居然开了窍,没上死亡五小。也许是因为上一场对快船失利,对头孢打击很大。不过这样一来,刘川觉得湖人可能会有一战之力。
詹姆斯首先突破得分。李父夹了块红烧肉,悠哉评论道:“姜还是老的辣,我看詹姆斯能赢。”
马上莺歌拿球,背身跳投砍分。他的技术动作明显有乔丹和科比的影子。
“厉害呀,莺歌!”
“湖人除了戴维斯,没人能防得住莺歌。”
表弟和堂哥唱着双簧,暗自和李父较劲。
其实李父并不了解詹姆斯,他本来就不打篮球。支持詹姆斯完全出自一种长者的共情。
镜头给到了场下,戴维斯一直坐着双目无神,根本没在看比赛,不知道在想什么。
“戴维斯看起来很沮丧,难道是因为拉塞尔要离开了?”电视解说员做出了这样的猜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