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她已经偷偷看过了压箱底,想到这里她的脸在倏然间红透了。
小姑娘奚若,又低着头继续思索着,自己所爱的人就在身旁。在这种心痴意迷的情况下,她不知道怎么样和他说话。因为在此时此刻,她自己的身份,已经悄然在转变着。
屋里安静极了,只能听到火灶里,熊熊燃烧着的高粱杆,发出噼噼啪啪的声音。这一刻奚若浑身犹如涨满大风的帆,充满着力量、勇气、快乐。
“孩子呢!上哪疯逃去了,他是否做完功课,你怎么不去看一眼。”天啸看着小姑娘奚若,显然是在明知故问。
但是他对她在感官上,早已经区别于平日,一种享受爱恋的渴望,简直遍及全身。
或许自此以后每看她一眼,都会有这种感觉。美女真的很让人心动,一向稳重的天啸也不例外。
自从翠芬受伤后,凌栩一直由她带着,嘴里姐姐长、姐姐短的,寸步不离她的身边。所以把他当做一个话题,是最好的选择。
奚若慢慢地抬起头,眨动着那双水灵灵的眼睛,情深意切地看着天啸。
“我们的大儿子,写了一下午的字,我看他感觉累了,早早就哄他睡着了。”奚若慢声慢语地回答。
天啸听过她的话,看着她的一双眼睛,从她的瞳孔里,发现了一种娇媚,而且还带着一种质感的青春混沌。
就是在这倏忽间,奚若就把对凌栩的称呼,做了一个非常完美的改变。由你大儿子!我老弟!变成我们的大儿子!
是的,当确定自己的爱情,已经来临到自己的眼前,是由不得丝毫犹豫的、一旦要是错过了,后悔也不能补救。
爱情!就是有着这样的魅力,说到底就是一个人的自我价值,在另一个人身上的反映。
“我还没同意呢!你就开始对他称呼大儿子了。”天啸笑呵呵地说道。
也正是这这一句话,使奚若在一时间,感觉到地动山摇。即使对他有再大的付出,也是心甘情愿,她羞涩得一时,竟然说不出话来。
虽然内心的火焰,早已经燃烧起来,但表面上奚若也没有理会他。火炕烧得差不多了,她仔细地用手摸了摸冷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