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66章 十年之约:诺熠篇

“你们快看门口那个人——我说的没错吧?”

“那就是百诺老师的未婚夫?好有型哟。”

“开玩笑,普通男人能钓走我们首都大学临床医学系毕业、被我们医院高薪聘请的高材生吗?”

“你们说他是干什么的?刑警?原来百诺老师喜欢这款。”

“听说他们再过两个月就结婚了?老公来接刚开完研讨会的老婆回家,好幸福哦——”

倚靠在普城市中心医院附属医科大学的校门口的车前,洛小熠其实也能察觉路过的学生们都在叽叽喳喳的议论他,这甚至不需要动用它作为刑警的敏锐洞察力。但他毕竟不是顺风耳,不知道他们在又说又笑、又探头又点头地说些什么。这些学生都是医学高材生啊…洛小熠觉得有些尴尬,只能硬装听不见。

料峭寒风吹得刺骨,一月份的枫树上一片叶子都没有,看着有点憔悴戚戚。多年埋首案牍、脚踏案发现场洛小熠已经没有什么文学才情可言了,无诗可赋,觉得冷就把手往袖子里缩一缩,他的手已经被吹透、发红了。

他今天穿了一件内里绒棉的棕色皮衣,自觉身边的同事都爱这么穿,一点也不出众——但他的同事本就是一批便衣警察,学他们的穿搭只会让那群盯着他叽叽喳喳的百诺的学生们更加肯定他是一名刑警。

已经脱去白大褂,裹了一件呢绒外衣的百诺出现在了视野之中,洛小熠把尴尬忘了,向她挥手。

“好冷的天呀!我出来晚了,再不快点走,我们要迟到了——你怎么不在车里等呢?”百诺围了一个很厚的手打围巾,可脸蛋还是不意外的冻得红彤彤。

洛小熠笑笑:“我怕你看不到车嘛。”

“咱家车我怎么会不认得?”

“没事,我不冷,我火气旺。”

百诺一直捂在口袋中的雪白的双手,握住了洛小熠冰凉的手:“怎么会不冷呢?你的手像冰块一样凉!”

他笑笑,不说话。

上了车,洛小熠把暖气开到了最大码,车窗积起氤氲白雾,他没有像幼稚的小孩在起雾的窗上写字,但驾驶座的侧窗确实有深浅不一的雾渍,他想,一定是他曾经在窗上写过百诺的名字。

百诺说她是因为被教授留下来谈话了,所以出来的比较晚。

“教授留你说什么了?”

“还是一些学术上的事,最近遇到一些难搞的病例,就带去和附属医科大学的学生讨论…他还问我是不是要结婚了呢。我说是,开春的就要结婚,到时候一定给他寄请柬。”

“他有没有问你的丈夫是什么人?”

“问了,我说是我的青梅竹马,现在当了刑警。”

“他觉得怎么样?”洛小熠莫名有点紧张。这位德高望重的教授也是首都大学毕业的,退休返聘,回到普城中心医院附属医科大学任教。他很看重师出同校百诺,也很喜欢她。因此,洛小熠有点小在意这位教授对他的看法。

“他说挺好的。”百诺实话实说,并且帮他把安全带拽过来系上,还亲昵的拍他的脸颊,她永远懂他的心思:“别这副紧张的模样,教授他很慈祥的。而且,刑警又不是拿不出手的职业,你是很优秀的刑警啊——前几天不是刚破获了一个大案吗?”

“不独我一个人的功劳。”洛小熠不好意思地笑笑:“还有徐若菲和苏泽呢。”

像是平常一样,汽车驶出了附属医科大学的校区,街道两旁的树木枝节干净的没有生机,但又张牙舞爪有些滑稽。

车子驶过桥洞,稀疏枯枝依旧。微凉冬阳的孱弱光芒轻易穿透结霜的车窗。车子行驶的方向迎着冬阳,并不刺眼,反倒有些微弱。看到它,洛小熠会想起当年打败罗刹.暗无后他们被龙武族授予的勋章——它雕刻精致用材考究,闪烁的光芒却像极了冬阳——真好笑,怎么会有人拿这样孱弱的光芒去比拟荣誉的光辉呢?

那荣誉勋章在哪里?读高中的时候落在六越山老家,读大学的时候跟着他去了首都,放在学生宿舍衣柜的最深处,那里堆满不应季的衣物。

和他的骄傲一起。

——的确没有人教过他要如何面对胜仗归来后的前路。没有人会把“平凡”当做课程教授给任何人,这是每个普通人习以为常的事。

很好笑,就像是人们如何看待童话故事的美好结局:王子斩杀恶龙,然后与公主幸福地生活在了一起。然后呢?“他们要结婚生子,继续面对生活中的点点琐事”至少大家说的出这些。可他呢?谁会去想一个手持荣誉勋章的民族英雄脱去战袍后要怎么样?

这是他人生的新篇章,他连序言都不会写。真讨厌,我又不是个作家。他经常这样想。

在与其他人一起读高中时他时常苦思,他并不知道自己在干什么,要干什么。正如他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要学习,为什么要努力。也许相比读高中数学例题和英语作文,他更应该去花费时间在书店,找一本讲述英雄走入平凡的故事。可惜没有这样的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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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想天想地,想要为了点什么而活。至少为了龙武族吧?像过去那样。他自出生就只知为龙武族活,为龙武族死。他愿意为族人丢掉头颅,用鲜血庇护族人。战士归来剑作锄,他对龙武族的情谊和忠诚被撰入族史,落下的最后一个句号对他说:“好的,这样就可以了。”他精神的光辉会随着族史记载遗照后人,英雄的躯壳却无所适从,迷茫不堪。

他的族人不需要他。他们需要的是曾经的他,那个意气风发的15岁少年——而他不是那个少年——从星龙圣域归来时雕刻的等身石像现在只比他肩头高一点,现实在逼迫他承认那个矮子才是英雄。他没得选。出征前被看得比天高的荣誉,现在在他眼里就冬日微阳,那么绵弱无力。

什么光是耀眼夺目的呢?他愣愣地看着深冬的白昼,暖不红的天色——大抵是夏阳,那般炽热——是毕业季的夏阳,灼烧人们本就沸腾的心。那时看着队友们人人有谱、前路可期,自己缺被抛弃在了原地,和紧攥掌心的勋章一样孤寂。

夏阳给他的朋友们勾勒了清晰可见的前路,却遗落了他。很多年了,他觉得自己自始至终都没被夏阳临幸过。大家的新篇章早已书写三四页,他还在序章徘徊——很长一段时间他都是这样觉得的。

百诺的声音忽然打断他的思绪。她告诉他,蓝天画发消息说她已经下飞机了。

“一定偷偷摸摸的吧?”

“当然了,她现在很出名。”

“嗯…东方末也会来对吧?”自高中毕业到现在的十年间,他们总是和东方末见一面都难。所有人聚齐更是不可能。

百诺唇微动,轻吐一句“当然”。

手指叩击方向盘,红灯阻拦车辆行驶。百诺笑着提起过去的事:“当初是东方末劝你考警校的对吧?”

“他不仅劝我,还说动了徐若菲去劝我。”

提起这个他就很想笑。

当初确实是东方末劝他去当刑警的。他根本没多想,毕竟之前很多人都劝过他。东方末不是一直想当刑警吗?他当时觉得,东方末或许是想拉他做伴。

后来徐若菲也莫名其妙地给他打电话,一通软磨硬泡、分析利弊,还说她就读的首都公安大学和百诺要报考的首都大学多么多么近,以后他们两个去约会多么多么方便。他本来就迷茫,最后果然被说动了,就报了首都公安大学。他觉得东方末一定会和他收到同样的录取通知书,哪知他根本没报志愿,反倒去了龙氏集团报道。

对于这件事他一直懵懵懂懂,不了解缘由。毕竟他们上大学之后他就很少见东方末了,每每打视频电话问起时,东方末也含糊其辞。过了很多年他才慢慢知晓:原来当初龙氏集团想邀请斗龙战士们加入集团,会给他们安排职位,其中会有一个职位叫“部门行政官”,比其他职位都要高一截。而东方末知道其他人各自有志不会加入龙氏集团,只有洛小熠他方向模糊。出于避免洛小熠抢他的“部门行政官”职位,就撺掇徐若菲劝他当刑警,这样他就没有竞争对象了。

徐若菲则是除了蓝天画以外最早知道东方末放弃当刑警的人。她不清楚东方末为什么忽然改变了人生志向,但明白东方末这样的人不是她能劝动的。与其和他大费口舌,不如抓住洛小熠这个仅次于东方末的好苗子。她劝洛小熠当刑警时的那番说辞则完全是东方末教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