既然保护不了我下面人的利益,干着也没意思!”
我拿出了劳工合同,放在他面前,轻轻的点了点上面的条款,道:“合同规定,你们负责上班干活,老板负责到点儿发工资。
这是彼此的约定。
你同事迟到了,这是事实。
迟到的人,拿不到全勤奖,难道不应该吗?
不论那马来人,有没有被老板抓到,都不影响你要罩着的那个同事,他本身迟到了。
你现在跳出来,企图对老板的决策指手画脚,教他应该怎么经营管理,这是你越矩了。
你跳出来的目的,是想要维护公平。
但迟到了,还想要全勤奖,这个要求本身,就不占理儿了。
你不占在理儿上,你谈的什么公平?
你这要求,对公司公平吗?
如果你不干了,你不但损失了自己赚钱的机会,你还失去了维护公平的机会。
现在你还是个小主管,你下面还罩着其他人呢!
你如果因为一个不占理儿的要求,怒而辞职了,公司下次安排过来的主管,他能公平吗?
你以为你大不了,就辞职不干了?
你如果不干了,既对不起自己,也对不起兄弟,更对不起远在国内的父母,还有你的老婆和孩子。
你回国之后,要是让你的亲人知道,你是因为一个不占理儿的理由,想强势压迫公司,未能如愿,才辞职的,她们会不会对你更失望?
这是找了个什么老公,智商不高,脾气又不好,但野心却不小。
还想小王欺负大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