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章 朱达与帕特里克的晚餐

“您做了一件好事。”

1881年,一桩骇人听闻的奇案震惊了整个英国。

案件发生在诺福克街的一栋民宅里。在文人雅士云集的伦敦,这条街一向以宁静着称。案件的五名受害者,彼此之间的关系错综复杂,甚至难以分辨谁是凶手,谁是被害者。

而这一切的开端,都要从哈里斯·朱达邀请马丁·帕特里克共进晚餐说起。

“餐桌上还有朱达的两个女儿和他的妻子。”

“真是场人间惨剧。”

那顿晚餐,堪称伦敦历史上最恐怖的晚餐。

第一个报警的是朱达家的邻居。他听到朱达家传来尖叫声和奇怪的怪声,便立刻跑到警察局报案,声称“隔壁可能遭了贼”,因为他从未见过一向温文尔雅的朱达一家如此失态。

由此可见,朱达在邻居眼中是位多么值得信赖的绅士。两名巡警接到报案后,立即赶往朱达家。

然而,当他们和报案人赶到时,震耳欲聋的尖叫声和怒吼声已经消失了。从拉起的窗帘缝隙中透出灯光,说明屋里还有人。为了弄清状况,两名巡警慢慢靠近房门。

───吧唧吧唧。

就在他们准备敲门时,却听到屋里传来一阵奇怪的声音。那声音实在诡异,和朱达平日里温文尔雅的形象格格不入,更像是野狗啃食腐肉时发出的声音。

两名巡警面面相觑,放弃了敲门的打算。他们发现房门虚掩着,便轻轻推开一条缝。一股浓烈的血腥味扑面而来,夹杂着内脏、排泄物的恶臭,令人作呕。

他们意识到情况不妙,猛地推开房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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眼前的景象,宛如人间地狱。

餐桌上坐着五个人,无一例外,他们的肚子都被剖开,内脏流了一地,眼珠也不翼而飞。原本丰盛的晚餐散落一地,餐桌上摆放着几只耳朵以及一些难以辨认的人体组织。餐桌下铺着昂贵的波斯地毯,此时已被鲜血染红,浸透了血液的羊毛蜷缩在一起,散发着令人毛骨悚然的气息。

四个人已经断了气,只剩下一个人还在动弹。哈里斯·朱达吮吸着自己的手指,正在啃食女儿的内脏。

“朱达在现场被捕,当场死亡。”

“失血过多。”

随后,警方在勘察现场时,发现了更加惊人的事实。

受邀前来的客人帕特里克,竟然也参与了这场恐怖的“盛宴”。他的胃里发现了尚未消化的几根手指,而他的嘴里,则含着疑似是朱达的食道。

这一切都指向一个令人难以置信的事实:朱达和帕特里克在晚餐时杀害了其他家人,并像野兽一样互相撕咬。

案件一经报道,举国震惊。

两位原本受人尊敬的绅士,一夜之间沦为史上最恐怖的杀人狂。帕特里克的家人被指控崇拜撒旦,在当地饱受骚扰,不得不逃往乡下。然而,等待他们的却是无尽的恐惧和绝望。不堪忍受来自伦敦记者的追踪和骚扰,马丁·帕特里克的妻子海伦,最终选择在没有留下任何遗言的情况下,结束了自己的生命。

从那以后,邀请邻居共进晚餐的传统彻底消失了。人们互相猜忌,闭门不出,任何一户人家的房门都紧闭着,生怕“引狼入室”。这种现象在英国各地蔓延开来,社会学家将其称为“朱达综合症”。

各大报社争相报道此事,赚得盆满钵满。然而,就在他们数着钞票偷着乐的时候,背负着巨大压力的刑事调查局却陷入了困境。

“这对于刚刚成立的调查局来说,是一个巨大的挑战。毕竟,这是调查局重组后,第一次受到媒体如此高度的关注。”

伦敦警察厅成立至今不过70年,而刑事调查局的历史则更加短暂。就在三年前,也就是1878年,上一任局长雄心勃勃地从警队中抽调了200名警员,对调查局进行了大刀阔斧的改革。

然而,改革后的调查局还没有什么拿得出手的成绩,这次的案件无疑是一个千载难逢的机会。如果能顺利破案,就能赢得伦敦市民的信任,树立调查局的威信。

然而,这起案件的诡异程度,远远超出了所有人的想象。凶手和被害者都太过明显,根本没有人可以逮捕,也没有人可以惩罚。然而,民众却依然要求警方尽快破案。

调查局硬着头皮展开了调查。30名精锐警探被派往现场,6条警犬和2匹军马24小时不间断地巡逻,可谓是兴师动众。然而,大多数警探根本无从下手,时间就这样一天天过去了。

就在公众的热情逐渐消退的时候,调查局使出了最后的杀手锏——鼓励民间人士参与调查。各大报纸纷纷刊登了案件的详细经过,并呼吁知情人士提供线索。

“就在这时,先生,您的信寄到了调查局。”

“大众总是喜欢戏剧性的情节,比起一群警探的辛苦调查,他们更愿意相信是一位天才通过一封信就破解了谜题。可事实上,我只写了两句话而已。”

1881年,是菲勒蒙人生的转折点。

他失去了左腿,被迫从服役多年的海军光荣退役,无论做什么都提不起劲。他蜗居在一间租来的公寓里,每天除了阅读报纸和书籍,几乎无所事事。

就这样,他偶然间看到了关于这起案件的报道。闲来无事,他便抱着试一试的心态,写了一封信寄往调查局,然后便将此事抛诸脑后。

一些好事者声称,菲勒蒙是在阅读报道时,一眼就看穿了案件的真相,并准确地说出了凶手的名字。然而,事实并非如此。

他只是随意写了两句话,而这两句话,却因为19世纪和21世纪之间巨大的认知差异,歪打正着地成为了破案的关键。

众所周知,19世纪是科学观飞速发展的时代,个人与大众之间的认知差距也因此被无限拉大。在当时,科学更像是某种不为人知的秘密,只有少数“专家”才掌握着其中的奥妙。

此外,当时的刑侦技术还很落后,“科学办案”的概念也尚未普及,调查人员和专家之间几乎没有任何合作。这也是为什么像福尔摩斯那样精通各种杂学的“侦探”,会在当时大行其道的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