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而言之,菲勒蒙只是把自己认为是“常识”的东西写了出来,却意外地触及了案件的核心。两个月后,真正的凶手落网的消息登上了报纸头条。
而此时的菲勒蒙,正以研究员的身份登上“光荣号”(HMS Glory),航行在大西洋上。换句话说,他根本无法对那些杜撰的报道进行任何反驳。
为了博人眼球,记者们开始大肆渲染菲勒蒙的“丰功伟绩”,将他塑造成一个无所不能的“奇人”。就这样,菲勒蒙莫名其妙地背负上了“神秘事件专家”的名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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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当伦敦发生什么诡异的事件,人们就会想起他。而每当他的名字出现在相关报道中,他的“传奇”就会更加深入人心,形成了一种恶性循环。之前的雅各布岛审判就是一个例子。
“但您在那之后,也解决了不少案件啊。”
“是啊,人们总是来找我,说他们家里闹鬼,孩子被恶魔附身。而我,只能建议他们修好地板,多和孩子聊聊天。如果这也算解决案件的话,那我的确解决了不少。”
菲勒蒙已经因为那些捕风捉影的报道,成为了媒体的眼中钉,自然不想再和这类事件扯上任何关系。
“但活捉狼人的要求,我还是头一次遇到。”
“我也是头一次提出这种要求。”
威尔逊苦笑着说。
“所以,我们还要走多久?我得提醒你,我的腿脚可不太好。”
“快了,穿过这条巷子就到了。”
说话间,他们已经偏离了大路,走进了一条僻静的小巷。
“报纸上说,那只狼人每晚都会出现。”
“只要喝点威士忌,谁都能看见狼人。毕竟,留胡子的男人到处都是。”
威尔逊转头看了菲勒蒙一眼。
“怎么了?”
“没什么,我只是觉得您今天的心情不太好。”
菲勒蒙本想反驳,但最终还是把话咽了回去。他一直在努力让自己看起来不像个脾气暴躁的中年人,可现在,仅仅因为一块怀表就大发雷霆,实在是有失体面。
“您接着说。”
“据我们调查,狼人一共出现过三次。”
菲勒蒙皱了皱眉。
“很多了。”
“除此之外,还有五次疑似狼人出没的事件。”
听到这里,菲勒蒙彻底懵了。
“什么叫‘疑似狼人’?”
“您也知道,我们现在正在同时调查两起案件:狼人和弹簧腿杰克。这五次,有可能是弹簧腿杰克干的。”
菲勒蒙听得一头雾水,仿佛在听一个蹩脚的数学家出的谜语。
“所以,我们到底要去哪?看起来不像去警察局的路。”
“事实上,我想让您亲眼看看。”
威尔逊说着,拐进了一条更加偏僻的小巷。伦敦的小巷就像迷宫一样,曲折蜿蜒,每走一步都会看到不同的景象。空气中弥漫着一股奇怪的味道,说不上难闻,但绝对不好闻。
“狼人最后一次出现是在两天前的晚上,我们现在要去看看受害者。”
“也好,去听听受害者怎么说。”
菲勒蒙很好奇,这次又是什么人在故弄玄虚。最近的伦敦,总有一些年轻人为了出名,不惜做出各种匪夷所思的事情。
“恐怕有点困难。”
威尔逊的表情有些凝重。他们拐过最后一个弯,走进一条死胡同。
一大群苍蝇嗡嗡地向他们飞来。
一匹马的尸体横卧在巷子中央,已经开始腐烂。它的眼球浑浊不堪,上面爬满了蛆虫,舌头耷拉在外面,比木头还干。它的肚子被剖开,内脏散落一地,几乎覆盖了整条小巷,这绝非偶然,而是一场精心策划的“艺术创作”。
“当晚的受害者,是一匹警马。”
菲勒蒙看着眼前的景象,脑海中浮现出一个词:现代艺术。这幅用马内脏创作的“抽象画”,或许是世界上独一无二的“杰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