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续说。”
“是的,总之,我得到了一笔意外之财,所以就想办法用这笔钱维持生计。”
“你疯了的时候?”
“总得有人养家糊口,我是长子。”
奥古斯丁的意志力比菲勒蒙之前印象中的那个软弱的青年要强大得多。
“真是令人感慨。”
菲勒蒙想起那个不知是巴西人还是莫卧儿人,总之是某个地方的混蛋,说道。奥古斯丁愣了一下,但似乎觉得无关紧要,便继续说道。
“虽然是一笔巨款,但用来做大生意还是不够。在伦敦买工厂或建筑,根本不够。所以我决定投资我一直感兴趣的行业,于是就去了巴黎。”
“行业?”
“我是艺术品商人,主要经营画家的作品。其实我一直想做这个。”
菲勒蒙想起来,奥古斯丁从一开始就对父亲的生意并不感兴趣。但他却对父亲有着强烈的依赖感。
菲勒蒙不禁想到,也许只有摆脱了父亲的阴影,他才能变得勇敢。残酷的是,只有离开父母的怀抱,他才能真正成长。
“巴黎有很多年轻、贫困的画家。只要给他们支付颜料钱,他们就会很满足地卖画。我在他们之中寻找璞玉,提前低价买下那些将来会受到好评的画家的作品,然后把它们存放在仓库里,等到他们成名后,再拿到伦敦高价出售。”
“嗯……我不知道这是否是个好主意。”
奥古斯丁自信满满地说着,但菲勒蒙却觉得这只是一个幼稚的想法。
“我不知道你是否有这种艺术鉴赏能力,也许你应该选择更稳妥的生意。”
“您不知道而已。维也纳和罗马已经过时了,真正的艺术家都聚集在巴黎。这是众所周知的。伦敦太土了,他们还以为维也纳是最好的,但很快,上流社会就会流行巴黎画家。我会引领这种潮流。”
菲勒蒙只记得奥古斯丁胆小怯懦的样子,所以无法适应他如此自信的姿态。但菲勒蒙确实没有艺术鉴赏能力,所以只能闭嘴点头。
菲勒蒙根本不明白维也纳、罗马和巴黎有什么区别。巴黎本来就是艺术之都,不是吗?难道菲勒蒙弄错了?
坦率地问出来,可不是男爵该做的事情。菲勒蒙决定守护自己那令人自豪的无知。
“之后,我多次往返巴黎和伦敦,靠着中介费维持生计。虽然也有亏损的时候,但收入还不错。总之,现在是正题。我之所以费尽心思找到您的住处,是有原因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