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本想送他回去,可他却拒绝了我的好意,独自一人背着手,在街边买了点吃的提着回去了。
这房子很小,我转个身就没了。家具上还铺了一层厚厚的积灰,我一吹,它们就四散而逃。
等我里里外外地扫了一遍,已经快到晚上了。我躺在床上,望着发黄的天花板,一闭上眼,我就想到了陈歌。
不知道他现在怎么样。
他不在,连个陪我说话的人都没有了。要是换做以前,这个时候,他肯定和我一起躺在床上有一搭没一搭地闲聊,然后讨论着晚饭的面包是抹果酱还是加香肠。
我叹了口气,没多久听到敲门声。
我以为是房东老头,打开门一看,是辛德瑞拉。她把围裙脱了下来,却还是脏兮兮的。
“你怎么知道我住这?”我看着她,“你跟踪我?”
“我没那个闲工夫,你东西掉了。”她把一串红宝石手串亮在我眼前,“你口袋破了。”
我掏了一下,果然是,清晰可见的两根白手指。
“哦,谢谢。”我接过手串,看了看,是真的,没有被换。
“租给你房子的老头,我认识。”她解释道,“他叫怀恩,以前和我一起打扫卫生。”
“那他怎么有这么多房子?”
“需要你管吗?”
她的话堵住了我。
“你吃了吗?”我问她,她很瘦,一看就是经常吃不饱的那种。
“吃了。”这句话倒是小声。
本想请她吃饭,不过按照她的性格,不光会拒绝,可能还会“嘲讽”我一顿。为了她的自尊,我配合着说道:“嗯,我要睡觉了,你回家吧。”
她伸长脖子朝里面看了一眼,“没想到你还打扫的挺干净。”
“你想说什么?”
“没什么,晚上睡觉的时候注意安全,城里最近小偷很多,你一进城就这么招摇,会被他们盯上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