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殿下只需下达教令,不让他继续来此即可。”
大唐规定,皇帝直接下命令,那叫敕令。
亲王,公主的命令,那叫做教令,通常是给自己的属下颁布。
诏书就是以朝廷的名义发布,通常开头都是“门下”,因为门下省就是负责审核诏书,还有颁布诏书。
这三种都是属于在法律范围内,在不违背法律情况下执行。
一般情况下,是敕令大于诏书,大于教令。
甚至三个能同时存在,就看你执行哪一方。
圣旨不同,圣旨是高于一切,高于法律,是皇帝代表老天爷颁布的,必须执行。
而李恪虽然只是亲王,法雅不是他的属下。
但李恪兼任右金吾卫,右金吾卫又是负责长安治安的。
按理说,哪怕是尉迟敬德这个右金吾卫大将军来了,都不能命令法雅不准再继续这干。
但李恪是亲王,亲王的教令和金吾卫管理治安的权力一合并,就能这么干。
所以这个和尚说,李恪可以下达自己的“教令”,让法雅不准出来到处瞎转悠。
当初李世民就是因为自己兼任十二卫大将军,李神通是自己的属下,可以直接把一块地赏给李神通。
而李神通选择听李世民的教令,不听皇帝李渊的敕令。
亲王的权利就是这么大,因为亲王也是皇权代表。
不过一般亲王不敢这么干,因为这代表了和皇帝起冲突。
除非是像李世民这样功高到,皇帝必须专门为他创造出只比皇帝低的专属职位“天策上将”。
李恪一是不知道,二是因为这个和尚说的有道理。
李恪就同意这么干,对面的和尚就拿出一张纸给李恪写下来,然后张贴在法雅的这个篷子柱子上。
无论是什么令,都得有明确的文书,明示出来才能生效。
这个和尚明显比李恪还懂这些道道,让李恪对这个和尚很是怀疑。
法雅先是差点被抓,现在有人出来给自己解围,再不识趣就是真的想死。
法雅面对敕令跪地磕头,然后让人收拾收拾就离开了。
李恪看向那个和尚,和尚知道蜀王这是对自己有想法,也不得不转身对跟着自己的小和尚说:
“你们继续去城外施粥。”
小和尚们很懂事,接下来就不是自己能掺和的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