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5章 森林的尽头是……

不仅要传授技术,更要传播文化,张天仍然将一块绘有太极图的兽皮交给巫女铃兰,告诉她这是同天空沟通的重要媒介。

铃兰珍而重之地收下,赞美天空的仁慈。

最后的夜晚,河流两岸都在为明早的出行忙碌着。

大地忽然一阵剧烈的晃动,白天离去的林郁一行人乘着月色归来,长途驾驶累坏了三个女娲后人。乌鸦也吁吁喘着粗气,一副惊魂未定的模样,他倒是不怎么累,不过吓坏了,暗暗发誓以后再也不坐女司机的车。

“怎么样?找到山上部落了吗?”张天问。

于是林郁讲起今日的见闻。

简单来说,山上人已经找到新的家园,正忙着修建营地,紫烟远远观望了许久,最终也没有在她的族人面前现身。

“这样就可以了吗?”

“这样就可以了。”紫烟说,“知道他们过得很好,足够了。”

“你的族人找你找了很久,要是知道你还活着,他们一定很高兴。”

“不,大祭司的确已经死了,现在活着的,是紫烟。”

张天略有些意外地看向紫烟,她神情平静,看来是彻底放下了,或者说,自她出生起就束缚着她的名为责任的枷锁已经随那场大山的怒火逝去,接下来的人生,她要为自己而活。

或许她一直都很羡慕狼孩的自由自在、无拘无束吧。

他心里想着,嘴上问:“那你今后有什么打算?要跟我们一起去森林的尽头看看吗?”

“好啊!”

紫烟一口答应,清亮的眼睛里跳动着兴奋的光。

“那你呢?”张天切换到森林语,扭头问狼孩。

“我是狼的孩子,我当然要在森林里生活。”狼孩一副理所当然的口吻。

“狼是很强大的动物,适应能力也很强。”张天送上一句马屁,“狼在哪里都能活得很好,甚至可以和人一起生活,成为人类最好的伙伴。”

狼孩一愣,随即捂住肚皮哈哈大笑起来,笑得满地打滚。

其他人面面相觑,他们听不懂森林语,不明白张天说了什么。

好一会儿,狼孩才忍住笑,见张天不苟言笑,一脸严肃地盯着自己,皱眉道:“你认真的?”

“我看起来像是在逗你玩吗?”

“别开玩笑了!”狼孩有点生气,“你以为我为什么要驱逐岩堡人和河畔人?难道因为他们是我们最好的伙伴?”

“那是为了争夺地盘和猎物,如果愿意分享地盘,合作捕猎,人和狼是可以友好相处的。你应该见过和我们一起生活的猞猁吧?”

张天将黑尾从背篓里掏出来。

猞猁和狼是世仇,双方位于森林食物链的同一层,属于竞争关系,经常上演相恨相杀的戏码。

所谓天下武功,唯快不破,成年的猞猁凭借速度上的优势可以把狼吊起来打,小家伙虽然已经长得膘肥体壮,但还万万不敢招惹恶狼。

这附近狼的气息之浓郁,简直到了堪比恐怖片的程度,这几日,三只小猞猁都老实巴交地缩在窝里当宅猫,安心等着人类妈妈投喂,连头都不敢冒。

张天把黑尾抓出来营业,小家伙被狼孩的目光扫过,吓得呲呲大叫,挣扎着直往张天头上爬,基因里传承的记忆告诉它,狼不会爬树,先占据制高点再说。

“别吓坏人家!”

林郁抬手打了下张天的胳膊,像个宠溺的后妈一样抱过小猞猁,将它放回隐蔽的背篓里。

张天对狼孩说:“看林和猞猁相处得多好,她连猞猁语都不会呢!既然猞猁可以,狼为什么不行呢?”

狼孩无言以对,但她的神情表明她并不服气。

张天也不逼她接受,轻笑着岔开话题。

次日一早,众人吃过早饭,收拾好行囊,整装待发的双方在河流两岸喊话道别,然后转身朝着相反的方向离去。

“森林的尽头是什么呢?”

人们好奇地询问狼蛛和蝰蛇,岩堡人住在森林南部,他们见识过森林尽头的风景。

狼蛛用客人们能够听懂的简短的单词回答:“森林、草原、湖泊和沼泽。”

众人便跑去问巫师大人:“狼蛛说的那个地方是桃源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