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9章 竣工工程量确认书

遥远的日子 海杰 1079 字 6天前

2、胜利集团总部印发的《关于对南方高铁建设一期工程相关责任人员进行处罚的通报》。

3、竣工工程量确认书。

竣工工程量确认书为红色表单制式,其下分为三栏,第一栏为施工单位的现场代表、项目经理签字;第二栏为监理单位的监理工程师签字;第三栏为建设单位的现场代表、预算工程师和工程负责人签字。

其中,预算工程师签字人为任小玉。

4、退赔承诺书。

相关责任人员已就工程作假、虚报套取资金问题供认不讳,并书面承诺限期退赔所获钱款。

夏珏就被申请人的答辩内容和提供的证据申辩道:

“申请人是在一期工程完工后才进入汇远公司工作,入职后,一直在公司工程部担任资料员一职,因此,申请人不可能出任一期工程建设单位一方预算工程师一职。”

左红反驳道:“《竣工工程量确认书》中预算工程师一栏有申请人亲笔签名,既然申请人对于其上的签字无异议,那么,首先申请人自述未参与施工现场管理,但《竣工工程量确认书》确有本人签字这一事实,与其所述不符;其次,即便是未参与施工现场管理,却在《竣工工程量确认书》预算工程师一栏中签字,也是严重渎职行为。”

夏珏当即提出:“申请人之所以在《竣工工程量确认书》中预算工程师一栏签字,是因为公司时任预算工程师一职的员工未及签字便已经调走,工程部经理邝石为了完善档案资料,要求申请人代为签的字。而且,刚才,申请人对30份确认书上的签名进行了辨认,其中,第一份预算工程师签字人是周宝营,五份非本人笔迹,另有一份签字处空白。

以上事实说明,即使是其它份确认书上有申请人的签名,也是当时为了整理档案资料应其部门经理授意所为,申请人不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