杀猪匠顺着自己的节奏,洋洋自得的受着围观村民的吹捧和夸奖,当然还传来了村民一阵阵咽口水的声音。
这要是没有大队长就不是分肉而是抢肉了。
而向往却受到了英雄般的待遇,有人专门给他搬了一个长条凳子让他坐在一边休息。
姥姥马秀兰不停的用衣袖给他擦头上的汗,不时有村民过来和他嘘寒问暖几句,要不是姥爷王有富强制要求他必须待在这里,向往早准备落荒而逃了。
他完全低估了这年代的人为了一口肉散发出的强烈热情。
终于白花花的猪肉被放到了一张冲洗干净的长案上。
其实野猪肉并没有想象的那么好吃,最主要它的腥味特别大,而且肥肉很少,肉质要比家猪粗糙。
但这年代的人根本不在乎这些,比起野菜糊糊和窝窝头,这已经是人间美味了。
王家裕村是一个人口不到三百人的小山村,这只野猪最后称重以后净剩猪肉二百多斤。
如果按人头来分,就意味着每个人能分到七八两肉,一家人如果精打细算着吃,估计能吃一个多月。
毕竟城里现在每个月才给每人二两肉票,就这还买不到猪肉。
猪肉摆上以后,大队长怕对收到的猪肉肥瘦好坏起纠纷,直接来了一个抓阄分配。
让每家出一个主事人开始抓阄,从一号往后排,猪肉也是从头分割,排到哪个地方就是哪个地方,分到的猪肉不满意只能怪运气不好。
向往也觉得这个办法最公平,当然因为猪肉是他打回来的,所以他有优先选择权。
大队长直接给了他三十斤猪肉,10斤骨头,当然猪肉都是最肥的地方。
对这个决定所有村民都没有异议,都是有良心的,如果谁觉得不满意肯定会遭到全村人的讨伐。
大队长王大山还死拉活拽的把向往拉到前面,非得让他讲两句。